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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娱乐城app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严密监督、共同推进,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一、税收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

  为保证全年收入任务完成,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科学合理开展计划管理工作。结合各区县局实际,统筹做好两个计划的衔接工作,制定任务分解方案,督促落实到各基层科所,确保任务压力层层传导。二是坚决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四个坚决”,加大组织收入进度检查,按月对组织收入的疑点数据进行筛选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区县局并督促改正,确保组织收入原则落到实处。三是深化税收分析。按季召开税收分析例会,以经济税收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经济工作热点、焦点问题为导向,督促区县局税收分析工作向高水平方向迈进,税收分析质量明显提升,分析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四是充分发挥税收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会统核算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机制,1-11月,通过税收会计监督反向倒查的方式,问题已全部得到纠正,为准确反映政策实施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全力提高税收预测准确率。开发税收旬报测算表,细化各项税收测算指标,量化各税种、各项目的税收收入预测,确保税收预测有据可依。建立税收预测机制,及时掌握稽查查补、纳税评估、政策性退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对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靓化工程实行台账化管理,提高税收预测准确性。截止11月底,我局综合预测准确率在98%以上,取得良好成效。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1)确保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注重协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多部门合作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工作方案》,建立减税政策落实联动机制,主要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等部门汇报减税政策内容和推进落实情况,最大限度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二是精准梳理,掌握政策覆盖。通过金三系统对申报数据进行不定期检测,适时掌握纳税人政策享受情况,确保减税政策应享尽享。三是内外兼顾,确保学懂弄通。分批分类辅导培训,同时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纳税人在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结合企业的个性化问题进一步改进宣传及培训方式。累计对内开展培训14964人次,培训面达到100%;对纳税人开展培训16场,共涉及2198户企业。四是整合资源,扩大宣传阵地。对内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X展架、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和纳税人学堂等多种渠道推送减税政策信息;对外在新疆电视台《新闻午报》、乌鲁木齐晚报对再次扩围的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宣传,并在《晨报》设置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解读专栏,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扩大减税措施的宣传面和社会知晓度。

  2)深化增值税改革

  制定详实的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关键环节工作调研督导,确保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开好票、报好税。

  3)确保个税改革红利落地

  制定《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六大类23项工作任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定期发布个税政策解读,确保个税改革讯息全覆盖。

  4)全力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

  加强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交换,对少申报、未申报的纳税人及时进行催报催缴,补征税款,保证税款应收尽收。开展异常数据和涉税数据的信息比对和政策效应分析,确保环保税落实有效。

  5)做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通过汇算清缴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重点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宣传落实。全市两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及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宣传企业所得税政策,力求做到政策适用对象宣传全覆盖,同时加强内外部汇算清缴辅导培训,及时推送所得税优惠备案的新政策要求,指导纳税人充分了解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6)积极开展政策效应分析

  做好减税效应的预测、分析和统计,做到数据清楚,心中有数。一是制定和发布减税政策宣传指南、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等宣传资料进行税收政策宣传;二是广泛开展调研,享受税收政策情况摸底,对创业就业、第二轮西部大开发、风电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完善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及时掌握各区县局政策执行情况。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落实五年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后,及时修改行政许可公告,公开市局系统目前保留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同时要求各局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宣传,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二是落实《金沙娱乐城app 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金沙娱乐城app 公告2017年第21号),简化受理文书,即使办结事项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报转报服务;简化申请资料;实现咨询服务可预约;完善文书送达方式。三是统一行政许可公示模板。针对各局行政许可公示内容不一致问题,制作行政许可公示模板,包括许可受理时间、决定时间、公示期限等内容。2018年累计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39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发生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四是落实“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积极引导纳税人自助办税“零障碍”,设立网厅体验区,设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辅导,全面引导纳税人在网厅办理业务,目前,有7大类191项业务可以在网厅办理,业务量占比为80.98%,截止到930日,共计完成超过70万笔业务。五是全面推开“多证合一”改革。取消税务登记证办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2015101日起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610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改革,实现“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发挥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清单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结合“三项制度”,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清理,理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制定《税收执法行为权力与责任清单》,初步梳理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其他权力事项等5大类100项执法权力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问责依据,不断规范执法权力。

  5.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

  一是全力保障改革工作平稳推进。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明确97大项改革工作任务,根据“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对表推进、到点验收。完成党委组建、合并挂牌、“三定”方案宣布等关键节点改革任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到新阶段。二是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定期开展局长接待日、党员主题日、“三个谈心全覆盖”等活动,传达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充分听取干部意见建议,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心理忧虑,让每一名干部都在参与改革的过程中收获自豪感和获得感,从而使人心服、令人心顺、让人心稳。截至目前,市局上下全体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开展有序。三是积极营造“心合、力合”良好氛围。按期完成各级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月、道德讲堂、“榜样之光照亮改革前程”、“我心向党 筑梦税收”等一系列文体活动,引导干部上下同欲、力同心,营造“心合、力合”良好氛围。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6.推动和参与税收立法

  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对总局拟定的《金沙娱乐城app 关于明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部分条款适用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征求意见稿),进过广泛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7.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前,原国税制定1件规范性文件,原地税制定1件规范性文件,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后,市税务局制定5件规范性文件。一是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落实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征求意见相关要求。二是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查,并以公告形式发布

  8.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一是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时限向自治区税务局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报备审查。二是对上级提出的规范性文件整改意见,按要求限期纠正并向上级反馈整改报告。

  9.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解决新机构挂牌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由法规人员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市县级“三定”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4个公告,确保新机构执法依据合法有效,税务行政执法有序衔接。二是开展“放管服”、限制竞争、军民融合、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失效废止文件86件,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对由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发涉密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报送清理建议9条。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文件清理。经梳理发现1件规范性文件中要求纳税人提供的《缴纳税款证明》可以通过内部信息交换或系统核查,故发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公告取消此证明,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10.严格执行税收协定及国际税收法律法规

  一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我局以源泉扣缴为抓手,注重培养居民企业的扣缴意识2018年度我局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辅导面达到100%,汇算清缴面达100%。二是强化对“走出去”企业宣传服务工作,开展企业调研活动,对40余户“走出去”企业进行深入宣传。三是编印《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提供“一对一”境外税收风险提示服务,引导企业做好风险控制。目前,14家大型集团企业均收到了建议书,获得了境外投资税收政策指引和法律援助。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如各类工作方案确定、经费发放、津补贴规范、外派机构场所维修、监控设备更新等事宜集体讨论审议,均能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执行。二是按照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对本局的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以及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进行完善。

  1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一是充分利用以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的公众意见征集机制,对新政策、新规定、重大事情进行及时公开发布,对提出的问题由专人进行及时回复。二是用好“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整合信息公开、办税服务、涉税信息税企互动等模块,不断促进线上线下服务交流深度融合,拓宽了纳税人的参与度。

  13.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行政事项决定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研究建立税务机关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定事项进行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定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4.加强合法性审查

  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是积极促进公职律师参与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提高实战经验。二是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对应听取未听取、应采纳未采纳法律顾问意见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5.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决策事项均经会议集体讨论,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都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

  16.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紧紧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依法行政出现的问题,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7.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公务员招考规模,积极配合自治区税务局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优先补充到各区县税务局征管一线,有效缓解基层人员紧张局面。二是互派交流加快干部成长。结合实际制定六局《青年干部结对培养实施方案》,选派表现优秀的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互派挂职。按季度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之间岗位交流、业务指导与共享资源,凸显“互补”优势。

  18.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一是严格执行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二是依托内网发布平台,形成征管规范动态管理机制,融合基层征管实践创新内容,确保征管业务操作规范的高度统一。三是推行数字人事。实行挂图督办机制,建立分级提醒制度,确保工作不出纰漏。在开展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时,一律审核组织绩效、个人绩效考评成绩,落实好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作用。

  19.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一是多点发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开试点,将试点范围由区局确定的两个区县局扩大到全部区县局和稽查局。形成上下联动,在各区县局发挥基层智慧和主观能动性初步制定制度和指引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市局集中编写、审核、全市推广统一。组建专业团队,抽调各区县局法规部门业务骨干编写制度,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成立法规部门为主导,公职律师为辅助的专业团队。建立完整制度,建立1个总的制度、3个单项指引、1个专项制度、12个流程说明、9个教学视频。形成以工作指引为主,其他管理制度、配套说明、教学视频等为辅的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二是及时修订《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我局联合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甘泉堡开发区税务局对2017年联合制定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降低部分违法事项的处罚标准,减少纳税人负担,进一步统一裁量基准。三是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四是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办案,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

  20.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更新、完善了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通过红山网等对外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并在各局办税服务大厅的信息公示栏进行了纸质张贴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网民和纳税人的监督。

  21.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是全面整合办税服务厅。制定下发《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办税服务厅落实值班长制度、值班专家团队制度、办税服务厅工作情况日报告和办税服务窗口调整动态报告制度。统一建立导税团队,引导纳税人快捷办理业务,确保办税服务厅咨询解答高效、准确。全市已实现“一厅通办”办税服务厅12个,开放综合窗口191个,专业窗口75个,建立导税团队89人,专家团队162人。二是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梳理1070项工作,明确各项业务处理方式。引导纳税人自助办税“零障碍”,设置网上办税体验厅12个,配置自助办税电脑90台,辅导人员48人,及时为纳税人解疑答难,全面引导纳税人在网厅办理业务。目前7大类191项业务可以在网厅办理,业务量占比达到80.98%。三是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深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针对纳税信用差的D级企业,主动与工商、法院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强化联合惩戒的效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2.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监控、分析、评价、考核等各项功能,促进规范税收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一是及时梳理“风险点”通过内控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专题部署、协调推进,及时制定、实施有效的风险点和控制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共制定新增风险点650个,新增风险防控措施224个。二是主动风险筛查。全年共进行风险筛查共计8次,筛查疑点指标96个,核实疑点数据33199个。三是自行设计风险指标。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进行补充风险防控,在平台固有指标之外自行设计内控指标27个,此项工作得到自治区税务局的充分肯定。推送风险数据并反馈风险应对结果,开展风险筛查4次,筛选疑点329条,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了内控平台内控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化培训宣传。积极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内控氛围。截至目前,共收到市局机关和下级单位上报信息104篇,经过认真审核和挑选,积极向区局内控投稿,被区局采纳多篇。

  23.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市局全系统开展了税务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签订承诺书138人,一般干部978人,均郑重承诺要保持廉洁自律。结合市局开展的作风整顿活动,纪检组以具体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梳理摸排问题线索7条,重点约谈57人次。二是强化政治巡视。局党委在建立46人巡察人才库的基础上,结合总局、区局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总结2017年巡察区县局存在问题,下发了《2017年被巡察单位巡察情况通报》,汇总756个具体问题,要求各区县局逐条对照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改巩固扩大巡察成果。三是落实“一案双查”。市局纪检组采用项目负责制的方式开展“一案双查” 四化试点工作,详细制定任务图、时间表,并设计了11种相关文书,召开2次专题会议,推进试运行工作,得到了区局纪检组的充分肯定,截止201810月系统共组织开展“一案双查”18件,查结6件,12件正在核实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人5次,批评教育3人次,公益岗管理办法追责1人次。同时对一案双查中发现的两起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执法督察。按照区局要求,市局对区县局3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区县局对所属执法部门的执法督察面达到100%。创新性的将内控平台风险指标运用到执法督察中,提取疑点数据,开展查前分析,增强督察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2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外部监督作用,2018年全系统共聘用特邀监察员27人,全年召开特邀监察员专题会议11次,开展专项检查59次,走访纳税人214户次。发现纳税服务、发票管理、征管流程、劳动纪律、工作效率等10个方面问题,针对问题立行立改,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员运用了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和限期整改。

  2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一是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执法考核和督察内审成果运用,在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810月,人机考核共计确认执法过错140个,批评教育67人次。同时,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人事部门记录备案,在单位评优、个人职务晋升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科学开展执法考评。二是强化行政问责。市局纪检组认真落实“三转”,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不断加大追究力度。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6.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一是畅通各级税务机关投诉举报受理通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级税务机关投诉电话、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办税服务厅意见簿、现场等,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流程、时限及工作要求进行处理。二是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定期对投诉人进行回访,并诚恳征求投诉人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在对具体案件相关纳税人进行处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27.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

  一是组织行政复议案件首次听证,缓和征纳矛盾。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定性证据、争议焦点、法定程序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举行听证后,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终结。二是组织听审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组织主管法规工作局领导、法规部门负责人、公职律师等30余名干部参加两起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使税务干部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28.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不断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同时,举办政务专题会议及业务培训会,加强信访工作培训力度,提高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防范并化解信访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9.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截至201811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13条、政务微博公开235条、政务微信公开586条。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制定的工作规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获取有关信息,2018年我局未收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0.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

  一是我局和所属各区县局结合实际,做到人事和岗位调整同步、人权和事权同步,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工作思路清晰、责任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作用,门户网站群在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并通过自治区税务局统一构建完善的全国税收法律法规库,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税法服务。三是通过网站,全面公开办税流程,将涉及纳税人的所有办税事项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掌握。

  31.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利用电子信息查询技术,在各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信息公开查阅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全面、快捷地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并利用新浪、腾讯等微博发布平台开通了“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政务微博,及时发布信息,及时公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做好税收文件的解读工作,更好地提高社会工作和纳税人的知晓率。三是在乌鲁木齐市委的统一组织下,建立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介,围绕重大财税体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出台等活动,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对媒体或网络渠道收集的舆情信息及时跟踪、分析、研判和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公众关注问题的回应工作。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32.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等14个法律法规,促使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常态。按季度安排中心组学法。二是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党委书记讲授新修订《宪法》,内容包括《宪法》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等。三市局系统凡举办5天以上的领导干部培训班,至少安排半天以上的依法行政内容;四是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中,包含依法行政有关内容;五是把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33.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共完成征管业务融合培训、税制改革综合业务培训等区局以上培训40453人次;市局组织科级领导干部知识更新培训、国际税收业务培训、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等培训251561人次。凡举办5天以上的各类培训班,均安排宪法、法律等法治内容。二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督促干部参与网络日常学习,培育线上学习习惯,着力缓解工学矛盾。组织全体在职干部完成“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学习,年初报备干部1137人,48岁以上及访惠聚368人,应学769人。三是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着眼于全员覆盖、着重于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不断增强岗位大练兵和业务大比武活动的效果

  34.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一是借助社会热点扩大宣传效应。利用中国男子职业篮球总决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以及CCTV5直播的传播优势,举办“税收宣传走进CBA总决赛现场”宣传活动,在赛场悬挂税收宣传标语,聘请知名篮球运动员可兰白克·马坎作为义务税收宣传员,通过赠送签名篮球,在球馆进口处发放税收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税收宣传的社会受众面,让市民在欣赏球赛的同时,感受到依法纳税的浓厚氛围。二是拍摄微视频展现国税务情怀。通过拍摄微电影的方式,以身边人身边事的鲜活事例展现税务干部在工作、家庭社会生活、民族团结以及维护稳定方面的点滴,以小细节展现大情怀,打造了6部符合百姓口味、喜闻乐见的宣传精品。《税务版成都》、《我的爸爸》等作品在腾讯视频公布首日点击率过万。三是开启“微宣传”系列特色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朋友圈“集税”点赞、“与税同行”微故事征集以及税收政策“微助力”等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使“互联网+”在税收宣传领域得以灵活应用, 让今年的税收宣传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四是评选“最美税官”树立先进典型。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我局与公益组织联合开展“纳税贡献力人物”评选活动,通过宣传税收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提升税务部门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促进爱岗敬业、崇德向善风尚的形成,助推税收事业新发展。五是播放原创税收宣传公益广告。连续30天同步在乌鲁木齐电视台、兵团电视台、公交移动电视和市内户外广告大屏循环滚动播发,展现税务部门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助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税企携手共圆梦想的主题。六是采取在乌鲁木齐广播电台100.7等栏目插播10秒、5秒广告的形式,连续30天播发税收宣传公益口号和原创公益广告,引导广大市民用好税法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市民对税收工作的认识和关注度。

  35.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一是完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分类服务制度。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纳税人共51640户,参加评价总户数为51640户,参评户数达到100%。共评定出A级纳税人2533户占比4.19%B级纳税人24096户占比38.34%M级纳税人23154户占比41.02%C级纳税人705户占比1.26%D级纳税人1150户占比15.19%。二是研发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辅助评定系统,纳入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辅助评定系统的纳税人共92789户,其中参与评价的为67283户。评定出A级纳税人13507户占比20.07%B级纳税人53346户占比79.29%C级纳税人265户占比0.39%D级纳税人165户占比0.25%。三是全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税收共治各局。提高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公信力,开展正面形象的宣传服务,针对纳税信用差的D级企业,主动与工商、法院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推进“银税互动”持续升级,依托“线上银税互动”平台,丰富银税信息交换内容,提升纳税人融资可获得性、便捷性,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共计通过“银税互动”发放贷款713

  36.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一是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作,建立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其掌握的疑点线索和涉税信息,实现跨部门数据融合,强化综合治税。二是加强涉税中介监管力度,通过建立三方沟通工作制度、建立沟通联系平台、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强化宣传辅导、主动贴近服务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涉税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服务,使税务机构、涉税中介机构和纳税人对涉税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要性认识明显提高,有效的提升了辖区涉税中介的行业自律,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规范的服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37.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法规部门优先选配法律专业人员。目前市局机关法规部门配备2名法律专业人员,稽查局、第一税务分局、6个区县局法规部门均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县级税务局设置法制股,市局系统法规部门整体法律素养有所提升。

  38.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执法资格考试管理。与ATA公司提供的考试承接单位取得联系,商谈承接执法资格考试事宜;向考场所在地党委、人民政府及其下属的公安、教育主管部门等单位完成备案审批程序。前后组织两期执法资格培训,联系系统内经验丰富的授课老师,对课件严格审核把关,安排参考人员模拟考试和实战上级考试,完成10套模拟试卷的出题工作,考试后解析试卷,分析重点难点和易错题,提高培训效果。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员购买5本考试用书,包括课本和习题集,督促参考人员加强日常学习。二是按照上级部署,对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清理,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执法资格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是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通过“数字人事”管理个人绩效,把依法行政、法律学习等纳入干部个人成长账户。

  39.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

  加强法制学习培训,分单位、分部门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全年组织全系统90余人次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并规定全市局系统的法律专业人员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同审核、相关法律授课、纠纷调处等日常工作不少于2次,促使法律专业骨干积极发挥所长,打造依法决策的智囊团。

  40.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一是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充分掌握法律专业人员数量及岗位动态,目前市局系统已有7名公职律师,占全疆公职律师首位,启用公职律师参加市局房产纠纷案件出庭应诉,参与税法宣传片录制。促使公职律师在合同审核、法律咨询、征求税收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原国税、原地税局均聘任外部法律顾问,原乌鲁木齐市国、地税局分别与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服务合同书,服务对象包括市局机关及区县局等全系统各单位。聘任3名公职律师为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内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手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4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一是坚持落实依法行政例会制度坚持会前讲法学法制度。通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讲法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尊法畏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全年共召开6次会议,集中审议了内控机制、规范性文件清理、聘任法律顾问等多项重点工作,在促进工作开展、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二是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后,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三是将依法行政例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使各区县局、稽查局均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

  4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43.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

  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评,提高法治指标所占比重。在绩效考核中,要求各局继续严格落实《金沙娱乐城app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细化法治建设责任部门,设定工作完成期限,促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44.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一是督促基层税务机关开展依法治税综合试点,积极推进“三项制度;二是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建立党委书记讲法治课、全员学法制度。三是学习《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倡导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多点发力推进“三项制度”

  1.周密安排部署。全面推开试点,将试点范围由新疆税务局确定的两个区县局扩大到全部区县局和稽查局。组建专业团队,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成立法规部门为主导,公职律师为辅助的专业团队,对形成的各项制度均进行三级审核,确保形成的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建设大局,先百花齐放,各局发挥基层智慧和主观能动性初步制定本局制度和指引,再择优选取,市局集中审核全市推广统一。

  2.建立完整制度。形成以工作指引为主,其他管理制度、配套说明、教学视频等为辅的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一是厘清执法边界,建立总的制度。制定《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指引》和《执法行为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五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进行清单式梳理,将需要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进行说明,为各项制度建立奠定基础。二是突出试点内容,制定单项制度。梳理形成《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和流程图,在总局和区局基础清单事项之外,均结合各类规范制度和市局工作实际,不同程度增加事项,使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有规范可依。三是完善配套机制,形成专项制度。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和数据管理制度》,同时制作《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档案移交单》、《档案查阅登记簿》、《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登记表》4个附表,建立执法记录仪采集、保存、管理、利用的配套机制。四是规范实地核查,进行流程说明。制定新办户调查、发票巡查、非正常户认定等12个实地核查事项《执法全过程记录业务说明书》,从金三系统接收任务、生产经营地和人员确认、生产经营和发票保管等情况核实、告知事项等内容进行规定,对需要核实的事项重点进行纸质资料和影像资料的保存。五是统一言行举止,录制教学视频。对税务约谈、查封扣押、文书送达、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9项业务录制教学视频。从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告知权利义务、实地核查内容、重点录制哪些执法过程进行实践模拟,解决入户后“说什么,做什么,录什么”。

  3.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规范记录内容,有效缓和征纳矛盾。对28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对系统记录、纸质记录和影像记录范围、内容和归档做出详细规定,每项执法行为均有证据佐证,使执法行为更规范,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缓和征纳矛盾。二是亮出公示清单,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对每个执法事项的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程序做具体要求,初步构建了以办税场所终端设备为主体、以手机新媒体为补充的立体化、多维度公示新格局,使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更透明,提升纳税人遵从度。三是明确多级审核,助力增强行政监督。将21项执法行为纳入法制审核内容,绘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图,突出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形成承办机构初审、法制机构复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多层级审核机制,使执法决定更公正,增强行政监督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新国税函〔201888号),“亮点工作”部分多次提到市国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下发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经验材料的通知》(新国税法便函〔201828号)中,将市局的做法和形成的部分制度作为经验在全疆范围内进行推广。

  (二)“四局”协作助力首府经济发展

  一是牵头推进改革重大节点。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在全疆率先召开乌鲁木齐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全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动员大会,推动首府税务改革三场战役的关键节点工作圆满完成,为全市后续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统一税务处罚裁量基准。牵头“三局”修订《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 75日机构挂牌当天以四家新税务机构名义对外发布,为全市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收入核算协作。根据全市重点税源经营变动情况,主动联合“三局”分析查找组织收入薄弱环节,共享税收数据和分析成果,为加强征管,提高收入质量指明方向。四是涉税数据共享使用。利用“乌鲁木齐市智慧城市综合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打通数据交换通道,获取工商、房产、财政、国土、质监、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相关数据,及时将相关数据与其他“三局”分享使用,为提升征管质效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看到我局工作不断推进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发现我局税收业务工作仍存在改进空间。一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面临修改征管流程、整合金税三期系统等问题,需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实现平稳过度。二是需进一步完善与政府、公安等相关单位的协作机制,调动系统内部征管与稽查、机关与区县局的互动合作积极性,提升治税合力。三是对“互联网+税务”的探索还不够,在利用信息技术助推税收工作上与内地先进省市还有较大差距等,我局将在后期工作中认真解决和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依法行政,创造公平法治税收环境。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定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督察,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等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

  (二)以“平稳有序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根据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进程,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费业务和征管信息系统的优化整合、“放管服”改革、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重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根据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进程,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费业务和征管信息系统的优化整合、“放管服”改革、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重点改革工作。

  (三)以“完善制度”提升治税水平

  一是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拟建立统一的税务行政许可公示模板,将行政许可需要公示的项目、每项具体内容、公示期限等统一规范,接受纳税人监督。二是建立公职律师管理制度。目前市局系统7名公职律师,在全疆地州中位居首位,拟建立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合同审核、案件审理、重大决策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法治“把关者”作用。三是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拟出台《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分类实施管理办法》,对查实的执法过错行为按过错程度、过错事项分类追究。四是建立案卷评查制度。拟出台《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务稽查等执法文书。

  (四)以“创新精神”推动改革试点

  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系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大胆创新实践,探索工作规律,主动总结提炼经验,为新疆税务系统提供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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